释义 |
承包人的责任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承包人的义务如下: 1、隐蔽隐蔽工程的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2、施工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在合理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如下: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综上所述,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