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