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入党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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