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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购房合同只有收款收据
释义
    买房没有合同的,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已经做完了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申请注销,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贷款后丢失合同的,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一、对于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对于购房合同丢了的,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1、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
    二、购房合同补办材料要哪些
    针对期房,补办合同材料:
    (1)首先需要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若购房合同还没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遗失的,当事人可以凭购房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和开发商约定剩余合同作废,并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购房合同遗失声明。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丢了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再签一份,再去做预售登记。
    (3)变更协议。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合同丢了,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法律咨询:
    网友:购房合同补办需要多久?
    律师:
    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
    2、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3、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三、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丢了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两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一、在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第二、在预售登记后,未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先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
    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
    第三、在预售登记后,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所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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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