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路上有不当行为警察能随便带走我吗 |
释义 | 警察局有权带走人,但不能随便带走。派出所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合法合规地对嫌疑人或有必要进行配合调查的公民传唤。如果警察手续齐全,公民必须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无合法手续,则可以拒绝被带走。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其他情形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可以但需要登记一般情况,按正常程序,普通公民无权查看。只有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才能查看。因为摄像头会涉及到他人的隐私还有其他一些问题,所以是没有办法向公众开放的。到派出调取监控影像,必须要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作支持,否则,派出所不是菜市场是不允许自由自主行为的。关于合理性和必要性有判断权在于派出所,这就需要涉事人向派出所陈述事实、理由并提出请求,派出所认为有必要的,属于合理请求的会予以配合。在以下情况中可以调取:一是报案,派出所受理会就可以调取(有些案件可以不让当事人查看);二是自我考量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如果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的可以向派出所提出申请与请求,由派出所决定是否调取。三是在诉讼中可以请求法院调取,也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法律意见】 在正常情况下经常没有拘捕令是不能随便抓人的。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