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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偿被继承人应遵循的债务原则
释义
    (一)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二)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三)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这是养老育幼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四)连带责任原则。虽然我国民法典没有规定各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但由于遗产在分割之前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所以,每个继承人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有序清偿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
    (1)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2)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
    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比如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然后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一、什么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
    所谓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指的就是被被继承人在生前的时候欠下了一些还没有还清的税款或者是其他的债款,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使用遗产来进行缴纳的这种行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我国进行财产继承的时候,不仅仅是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同时还要对被继承人生前所留下来的合法债务也要一并作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还清楚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之后可以使用所继承的财产来进行偿还。这样的规定不仅仅在我国成立,在其他国家也有相关一样的规定。
    对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问题,在我国的有相关的规定作出了具体的解释。在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后,所以留下来的遗产应该由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在遗嘱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继承人在进行遗产继承之后,对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所遗留下来的在物或者没有缴清的税款要进行清偿,首先可以用被继承人所遗留下来的遗产来进行还债,在把债务还清楚之后,继承人才可以继承剩下的遗产,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遗留下来的债务或者还没有缴清的税款等等,必须要在所遗留下来的遗产的范围之内进行清偿,意思就是说如果相关的债务或者没有侥幸的税款超过了遗留下来的遗产,那继承人是没有责任进行偿还的。另外一种就是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赠与了国家或者集体组织,则由继承该遗产的单位来进行偿还,喜欢的范围也是在不超过所遗留遗产的范围之内。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方法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程序和方法一般是: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也可以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通俗地讲,就是继承遗产多的人多分担债务,继承遗产少的人少分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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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