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山东省各地市纷纷响应落实“双减”政策。济南、青岛、日照、潍坊等多市已停止部分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并严查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推进“双减”措施落地。主要针对的是小学生和初中生,一减轻作业负担,二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