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相片为申请人六个月以内直边正面两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相片背景为白色,使用光面相纸,不得化妆、涂口红,不得戴发卡、项链、耳环、耳坠、墨镜等;要求人像清晰,层次分明,神态自然,露双耳,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式样》 二、2015版台胞证正面打印持证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资料以及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地点、证件号码、签发次数等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覆全息防伪膜;背面打印持证人台湾身份证姓名、号码及证件机读码,持证人曾经持有台胞证的打印曾持证加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