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强险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原先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新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 (二)、车辆之前的购买发票以及现在过户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车辆的登记证书以及复印件; (四)、车辆行驶证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车辆过户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