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就要从点滴做起,身体力行,把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作为学习动力,关心广大学生的利益,关心学校的发展,在学习、工作和生活各方面热心帮助周围的同学,积极主动地参与集体的工作和社会实践,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