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和申请破产保护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申请破产和申请破产保护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主要的区别是公司是否能够继续运营,申请程序和控制人不同。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如下几点:1、公司是否能够继续运营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可以继续运营自己的业务,以争取重组或盈利以避免破产。2、程序不同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申请破产保护,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公司还可以重组,重新开始经营,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3、控制人不同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申请破产保护,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公司还可以重组,重新开始经营。风险提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一旦出现需要破产的情形应该尽快走破产程序。没有经过破产程序的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公司破产,避免造成更多的损失。对破产管理人资格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保证破产管理人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状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有效进行的必要措施。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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