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费欠费了会停电吗 |
释义 | 一、电费欠费了会停电吗 不会。电费分俩种,一种是插卡的电表,一种是智能的新款电表。 插卡的欠费就停电。 智能的欠费前,余额低于10/15/20/元(各地方不同)时,系统会发送短信给你。欠费后,首先会有短信通知,如果还没缴,过几天会有人工打电话通知你缴电费。如果在不缴,欠费停电后,在来电必须通过人工开通。 《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六十七条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停电手续: 1、应将停电的用户、原因、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批准权限和程序由省电网经营企业制定; 2、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对重要用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3、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实施停电。而结合《规则》第66条规定可知,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须经批准方可中止供电。 二、物业不给交业主停电电费怎么办? 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直接停水停电的话,物业公司是有错的,因为作为物业公司是要以维护小区和谐为原则,可以通过业委会、居委会协助做欠费业主的思想工作,达到追缴物业费的目的。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等去反映。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三、小区停电电梯也停电合法么 分情况,特殊不得已情况合法,但物业公司停水停电停电梯,要提前公示,履行告知义务。未经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业主或者司法、行政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对物业专有部分或共有部分实施停水、停电、停气。如果非法停水电、停电梯,造成业主损害,业主有权索赔。 四、职务侵占电费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六十七条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停电手续: 1、应将停电的用户、原因、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批准权限和程序由省电网经营企业制定; 2、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对重要用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3、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实施停电。而结合《规则》第66条规定可知,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须经批准方可中止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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