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出售多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高邮一男子被捕! |
释义 | 2021年12月,高邮警方会同高邮市监局在对高邮某菜市场巡查时发现,徐某某正在此处一摊位上出售鸟类,疑似野生保护动物,因品种众多一时难以分清,高邮警方及高邮市监局现场将疑似野生动物29只先行扣押。2022年1月,经权威机构鉴定,该些疑似野生动物的种类为罗纹鸭1只,绿头鸭3只,斑嘴鸭2只,雉鸡(环颈雉)1只,黑水鸡(红骨顶)21只,普通1只。其中罗纹鸭、绿头鸭、斑嘴鸭、雉鸡(环颈雉、黑水鸡(红骨顶)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列中的“三有动物”,普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徐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都属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案是高邮警方2022年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涉环境资源案件,高邮警方的大力打击不仅让行为人承担了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更彰显了公安机关依法履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决心。律师提醒当前疫情依旧反复不断,野味也不再安全。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还会给人带来牢狱之灾。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在遇到有人出卖保护动物及其制品时,坚决予以抵制的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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