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诊备案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1、当参保人的病情确实需要到医疗水平更高的医院进行诊治时,在参保人或其家人提出申请后,主治医生会填写相应的诊断证明和相应的异地转诊审批表; 2、拿到了异地转诊审批表之后,需要带着审批表到医院的社保窗口进行审核盖章,在院领导签字之后该审批表才能生效; 3、携带参保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医院相应的诊断证明和异地转诊审批表等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保局或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是指参加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医保(包括原新农合)的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必须填报的表格。因长期居住、长期工作等原因,在外地安置的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进行跨省异地就医。需持参保人员社保卡或身份证(委托人办理的除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外,还需委托人身份证),到参保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联网备案登记手续。申请办法如下: 1、参保人员提交跨省异地就医申请,填写并生成《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保存后,经办人员将登记信息即时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 3、打印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其中一联交给申请人。 若在备案期内,异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需再次办理转院或入院,则可直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备案人员如发生暂停、恢复、终止等参保状态变更时,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将及时修改备案人员参保状态并上传变更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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