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重庆朝天门大桥双向限号,错峰通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每日限行4.5小时。错峰通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 重庆朝天门大桥双向限号: 限行时段: 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30时段,每日共4.5小时。 限行范围: 错峰通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 限行规则: 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 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 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 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 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 其他规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周末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援车、公交客车、公路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专用车、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20座(含)以上大客车以及其他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的车辆。对残疾人驾驶车辆实施备案通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