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分娩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如果想回老家生产只要在怀孕16周后由用人单位凭其的生育保险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医院诊断怀孕证明即证明怀孕周数材料等资料。 女职工异地分娩的就医手续确认程序如下: 根据地区不同,天津市生育保险中心要求,天津本地无直系亲属的参保职工,需回原籍分娩的应在预产地选择1家二级以上、具有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回原籍待产前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生育服务专项窗口办理异地分娩登记。 生育费用自垫30日内结算 但异地生育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持职工出院记录(复印件)、医疗费明细清单、原始结算发票、《外地就医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医疗费用的申报结算手续。 如果在异地没有超过核定费用则全部报销,超额的部分,个人支付50%,另50%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从定点医院转到非定点医院,必须由定点医院开转院证明,或遇到临时大出血等紧急情况,到非定点医院就诊才可报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如果想回老家生产只要在怀孕16周后由用人单位凭其的生育保险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登记所需资料: 1、男女双方单位开具在天津市无直系亲属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天津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登记表》(津社保生登字7号);3、《天津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异地就医汇总表》(津社保生登字6号)。 特别提示: 1、《天津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登记表》务必填写完全(例如医院级别、地址、联系方式等),需加盖医院医保章、当地社保章、单位公章。 2、异地分娩只可在当地选择1家二级或二级以上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3、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职工在住院10日内还需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生育服务专项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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