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比如说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可以以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代位继承只发生法定继承中,假如爷爷生前留有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则孙子不能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的遗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