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要求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一、二手房首付款验资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进行贷款的,是不需要对购房者进行验资的,但要对购房者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查。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相关资料有哪些?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及配偶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 (四)提供符合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五)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且无尚未还清并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归还的其他债务;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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