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子女抚养关系变更的情形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有不利影响、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法院应支持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的情形有: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拓展延伸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条件和途径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条件和途径是根据法律规定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子女的健康、安全或福利受到威胁;一方被判刑或被剥夺抚养权等。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家事调解等。在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判决或裁决。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和帮助。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条件包括患严重疾病、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途径包括协商、诉讼和家事调解等。在此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并做出适当的判决或裁决。如需具体建议和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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