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与买家身份证明 |
释义 | 1、本市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2、外省市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3、军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离休干部荣誉证; 4、港澳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居民身份证; 5、台湾同胞: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旅行证或经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 6、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7、外籍人士: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和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居留证件(无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共证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 8、境内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9、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及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认证后的以上文件,不再核验原件。 一、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所有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并提供原件核对):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下同);台湾地区人士须提供身份证及台胞证的复印件;外籍人士须提供护照的复印件及护照的中文译本。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IC卡或数字证书(未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工商企业查询资料、公司章程; (3)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的,提供机构代码证或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全部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非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外籍人士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姓名声明书。(公证或认证途径见提醒事项(一)) 2、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发证办窗口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附图)原件。 4、土地使用权证书(附图)原件。 5、属于土地、房屋灭失的,提交证明灭失的材料。 6、属于放弃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放弃权利的声明;申请人为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7、属法院强制注销的,需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生效证明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须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该证明格式由发证窗口提供) 9、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