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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应严格执行什么的工作程序
释义
    

法律主观: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应严格执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门审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的工作程序。对不能确定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法律客观: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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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