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可以拍卖吗 |
释义 | 原则上是不能的。宅基地上的房屋通常是当事人的唯一住房。若被执行人只能唯一的房屋,且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法院可以查封,但不会拍卖。所以说宅基地原则上是不能拍卖的。因为,在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农民的居住权,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不会直接拍卖被执行人的宅基地上的房屋。 一、宅基地应该怎么继承 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不属于私人性质,而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没有人能够继承宅基地。但是农民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对宅基地的房屋享有继承权,相当于继续使用宅基地。允许拥有本村村民身份的继承人继续使用宅基地,只是该房屋不能进入市场流转,只能作为继承人的固定资产存在。 二、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变更户主名字 农村宅基地每家每户都有,不过有一些农民对于宅基地的理解并不是非常正确,因为农村宅基地本质上属于村集体的,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够继承,但是在基地上的住房却可以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因为农民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以及从健全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没有经历破产户主的下一代,但如果房屋出现无人居住而导致坍塌,那么村居委以及村集体便有权利将这份宅基地重新回收。要更改宅基地的户名,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宅基地在名义上是严禁买卖的,所以如果农民私下进行宅基地出售或购买,那么购买的。合同无效,法律不会给予合同任何的保障,所以宅基地只能够通过赠予或者转账的方式进行转让,不过在基地这块土地并不在振宇的范畴之内,能够转让的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除此之外转让的人必须是本村户口才能够进行赠予,如果是城市户口或者是另外一个村子的,那么合同同样没有任何的效用。就目前农村的具体情况来看,针对土地改名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是继承关系上的更改户主名字,那么过程就非常的简单,需要到村委会出具一张更改户主的证明之后再拿着这张证明去到国土局所办理其他的手续,只要手续顺利完成,就可以直接更改户主的名字,而除了继承之外,还可以通过赠予来更改户主的名字,不过宅基地的房屋赠与在农村是非常少见的。赠予除了要签订合同之外,还需要有另外的第三者,也就是住房所有人,村委会以及被赠人三者同时在场签订赠与合同,这样合同才能生效,除此之外被赠予人必须是本村户口。签订了合同之后,再找村委会开个赠予证明,这样再到国土局进行备案和更改,那么过程就完成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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