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清算 组成员可以是股东,但不可以是法人,依公司具体形式有不同要求: 1、如果是 有限责任公司 的,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