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绵阳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
释义 |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1.此次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仅限“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 2.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原政策,仍为40万元; 3.政策发布之日(2022年5月13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 二、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 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房屋套数认定。 ①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按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目前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执行年利率2.75%,5年以上执行年利率3.25%)。 ②有一笔尚未结清住房商业分款的。贷款利率按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目前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执行年利率3.025%,5年以上执行年利率3.575%)。 2.政策衔接。 政策发布之日(2022年5月13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发布之日至终止之日(含)期间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该政策执行。 三、新购房屋可提可贷 2022年12月31日前,凡在我市新购自住住房(期房、现房、再交易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新购房屋可提可贷”仅适用于在我市新购期房、现房、再交易房,自建、翻建、大修、商转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2.首付款是指职工已支付给开发商或售房人的首付款,职工办理提取后,可贷额度按申贷时个人账户缴存余额计算; 3.政策发布之日(2022年5月13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发布之日至终止之日(含)期间受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按该政策执行。 四、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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