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按揭程序是怎样 |
释义 | 二手房按揭跟一手房按揭相比,有一些不同,其贷款步骤如下: 1、购房人与售房人达成一致意向,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其认定的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要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批,并在之后向借款申请人告知是否同意贷款; 6、同意借款后,买卖双方应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根据约定,按月还款; 11、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贷款本息,伺候方可解除抵押担保。 一、二手房按揭买卖双方需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上述按揭流程可以知道,按揭时买卖双方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来说有: 1、买卖双方提交的资料: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 2、购房人(借款人)提交的资料:收入证明(单位收入证明,并可选择提供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其他房地产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配偶身份证;若购房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证等有关证件资料;若购房人无北京市常住户口,除上述资料外,须提供暂住证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 3、售房人提交的资料: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受委托人公证委托书和身份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若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的证明文件及同意出售的文件;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关文件(若所转让房产为国有资产,还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 二、二手房转按揭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办理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时,只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办理转按揭其实是件很轻松的事情。 1、由于卖方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进行了抵押,所以当发生第二次转让时,一定要征得抵押权人—原借款银行的同意; 2、在第二次交易意向达成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此时存在着交易风险。所以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签署规避该风险的条款或附件; 3、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是按揭贷款购买的已购公房,那么新购买人的贷款年限将受房龄的制约。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当房龄超过30年时,银行将不再批准放贷。所以交易双方应注意已购公房再次交易时所受到的贷款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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