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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体审理与程序审理的区别
释义
    实体审理和程序审理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审理的焦点和处理问题的方式。
    1. 实体审理:
    实体审理主要关注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确定案件的法律责任。这个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a. 原被告陈述:原被告双方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陈述。
    b. 证人作证:证人就案件相关的事实作证。
    c. 出示证据:各方出示相关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
    d. 辩论和质证:各方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和质证。
    e. 法律适用:法官根据法律原则和规定,判断案件的法律责任。
    f. 判决和裁定:根据审理结果,法官作出判决或裁定,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 程序审理:
    程序审理主要关注案件的程序问题,以保证案件的合法、公正和有序审理。这个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a. 立案:法院受理案件,确定案件受理日期。
    b. 送达: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
    c. 调解:在审理前或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d. 庭前准备:为庭审做好准备工作,如传唤证人、出示证据等。
    e. 庭审:庭审阶段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
    f. 判决和裁定:根据审理结果,法官作出判决或裁定。
    实体审理和程序审理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两个基本程序。在处理民事、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时,实体审理和程序审理都是必要的。实体审理解决案件的法律责任问题,而程序审理确保案件的合法、公正和有序审理。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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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8: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