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国密人员分为三个等级 |
释义 | 根据涉密程度不同,涉密人员分为三个涉密等级,即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只接触绝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但不知悉内容的涉密人员,在确定涉密等级时,可以下调一级。 确定涉密人员,一是与涉密岗位不可分。可否确定为涉密人员,首先看其是否在涉密岗位工作,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应与涉密岗位的涉密等级相对应。二是与必备的能力和条件不可分。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履行职责,承担涉密业务,必须具备必备的条件和能力,如国籍、品行、作风、涉密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等。如有不适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以及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等倾向和行为,则不应确定为涉密人员。三是与任前审查不可分。对涉密人员上岗要严格把好入口关,坚持先审后用、未审勿用的原则,按照考察政审、教育培训、签订承诺书、研究批准的程序,再确定其在涉密岗位工作。 涉密人员等级划分方法 首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实际和潜在的商业价值的决策信息、科研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内容。 其次,商业秘密按重要程度划分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三类。 第三,保密期限以保密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期限为准,未直接明确期限的,绝密级按10年、机密级按5年、秘密级按3年管理。 第四,涉密人员是指知悉、使用和管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人员。涉密人员须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国家及所在企业的安全和利益,具备涉密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和业务素质;须与所在企业保密委员会签订《保密承诺书》,涉密人员离岗(退休、调离、辞职、辞退)前须清退涉密载体,并由所在企业保密办公室进行保密提醒谈话。 法律依据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第十条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密级应当根据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确定。 除泄露后会给国家安全和利益带来特别严重损害的外,科学技术原则上不确定为绝密级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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