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技术入股合作方式有两种,分别是: 1、卖方以其智力和研究、开发项目作为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效益,这种技术入股叫作研究开发中的技术入股; 2、卖方自己掌握的现成的技术成果折合成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然后分享效益,这种形式叫作技术转让中的技术入股。 技术入股有三点风险,分别是: 1、技术入股的范围界定带来的风险; 2、入股技术的瑕疵带来的风险; 3、技术价值变动后的股权调整范围带来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