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成立公司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成立公司吗 1、所谓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指应具有以下要求: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花费,其资源在肯定范围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组织、非营利医疗组织等。 2、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效特点,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中,承受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受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公益一类即现在所说的全部拨款,所有经费全由财政或上级拨款,不能有自营收入。公益二类即现在所说的差额拨款,一部分经费由财政或上级拨款,单位还能够另行开展自营业务。 二、事业单位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公司。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三)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三)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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