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具体如下:
 1、定价原则不同。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定价,而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2、销售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主要是针对中低收人家庭,而商品房的销售对象是不特定的;
 3、房屋再交易限制不同。经济适用房再交易所受到的限制要比商品房买卖严格;
 4、物业费不同。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由政府控制。商品房的物业小区管理收费则按照政府指导价,依照市场变化自行调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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