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公积金应该怎么提取 |
释义 | 1、电话咨询:可以先拨打徐州热线人工服务,将自己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领取资格咨询清楚,再进行手续办理。 2、领取市申请表一式三联:前往住房公积金办理大厅,领取申请表,将空白表格前两行填写好信息,在单位预留印鉴区域盖上所在企业的财务章和法人章。 3、激活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卡:前往住房公积金卡所属银行,办理银行卡储蓄功能激活,并与该银行签订提取协议。 4、准备网上备案证明:前往商品房开发商,让对方给你打印一张房屋购置网上备案证明材料。这个让开发商去打印,直接在网上打印出来,水印的,无需盖章,每个地方可能模板不一样。 5、检查所需材料是否齐全:(上面需要有提取人的名字)、发票(上面需要有提取人名字)、网上备案证明、、、银行卡(归集银行)、提取表。 6、前往住房公积金大厅办理,根据员的指示完成信息填写、签名、拍照、询问、审核等过程。 7、住房公积金到账时间:2个小时内到账,一般住房公积金处业务不太多的情况下,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后,资金很快就能到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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