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4次结婚需要一本离婚证,即最新办理的离婚证。法律规定,双方要结婚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一方住所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