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男女平等是我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总的法制原则的具体反映。 2、按照此原则,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一切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有平等的义务。男女平等既表现在权利上的平等,又表现在义务上的平等。不论是在婚姻关系方面,还是在家庭关系方面,男女都有平等的义务。比如,在结婚、离婚方面,教育抚养子女方面、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等都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不仅对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平等地位作了原则性和概括性的规定,而且在有关各条中具体指明了平等的权利和平等的义务。有关男女平等的规定是相当广泛的,贯穿在各章各节中,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九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条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