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年下属给领导送礼是否算贿赂 |
释义 | 下属给领导送礼,如果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礼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借节庆之机收礼能否构成受贿,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即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如果党员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以上,以及在特定情形下价值达到一万元以上,就属于受贿行为。 一、单位行贿罪的数额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如果行贿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会直接按照行贿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所行贿数额达到了20万元以上没到100万元的,或者是在10万元以上没达到20万元的,而且还要具备有四种特定的情节之一的,就会属于法律规定中的“情节严重”; 如果因为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造成了经济上直接的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就会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如果行贿的数额已经达到在100万元以上;或者给经济直接造成严重的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在50万元以上还没达到100万元的,而且还具有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这种就会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个人贿赂金额多少定罪 个人贿赂金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贿赂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定罪: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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