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案件封卷表示证据不足,需要继续收集证据后择日审判。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调查限两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没有被起诉的人被拘留,必须立即释放。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