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性质土地私人建房规定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自己建房需根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的规划而定。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1、建房时的面积限制。根据政策规定,个人建房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房,不可一户多宅”。这里的户,就是以户口本为准,按户口本的人数来确定自建房的面积,其标准是:1~3人按3人审批,不得超过90平方米;4人按4人审批,不得超过120平方米;5人以上的一律按5人审批,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如果不按这个政策规定来建房,超出面积是违法的,如被执法部门查到,就要接受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没收、拆除等。2、不能擅自改变用途。个人建房就是用于盖房子的,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国有土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出售,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甚至拆除。3、不能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不能随便转让给别人,只可以经过村委会研究同意后,在本村村民之间调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规定国家为了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土地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出让;规定在出让土地时,是施行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分离的政策等一些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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