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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防范入室抢劫
释义
    一、遇到入室抢劫怎么办,如何防范
    遭遇入室抢劫,请保持冷静,将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具体如下所述:
    (一)有人入室抢劫
    首先注意安全和防范是第一位的:首先要把罪犯挡在门外。如果已经入室了,就只能想办法补救了。
    受害人要冷静镇定,假装配合,不要激怒歹徒。若歹徒持有凶器,受害人应设法安抚攀谈,让其放下凶器。女生甚至可以通过“拉家常”感化歹徒。牢记歹徒身高、体形、口音、衣着特殊之处。牢记周围环境特征。如决定反击,可先佯装顺从,再利用自己对周围环境的熟悉优势,随身携带之雨伞、发卡或利用身旁的沙石、砖瓦,以及在家藏好的自卫工具,对歹徒的眼、耳、下体脆弱部位,给予出其不意的奋力一击,赶紧逃脱。同时,女生们也应在体能允许的情况帮助男同胞进行反击。
    如果决定顺从,记住要不卑不亢。面对歹徒,我们既要表示顺从以安抚,又不要表现得过于软弱,有一些原本只准备劫财的犯罪分子可能会因为你的软弱而继续进行性侵。而对于穷凶极恶的歹徒,或是紧张异常随时有可能失控的歹徒,千万不要激怒他们,以顺从为主,甚至可以主动要求捆绑。
    (二)如何防范入室抢劫
    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回家时注意防范尾随跟踪。随手关门,不要随便开门,尤其注意晚上反锁大门和房门。遇有人敲门,先通过门镜观察敲门者的身份。预约客人时要让男(女)友或家人知道。
    2、养成对上门自称维修、检查、收费、送货的人查看证件的习惯。
    3、不要随便把陌生人领进家门。一旦丢失钥匙要立即换锁。
    4、家中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现金存放不宜过多,应分散存放,首饰、存折、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放置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
    5、邻里之间互相照应。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一定要密切注视其行为动向。
    6、保护现场。在发现家中被盗后,户主不要着急进屋清点被盗物品,而应保护好现场并打110。
    7、若家中突然停电,不要急于开门,应当首先查看附近楼房或邻居家中是否停电。若只是自己一户人家停电,最好在家中稍片刻,观察屋外是否有脚步声或异常响动。确认屋外无异常情况再打开房门。
    8、经常只有女性在家时,将男朋友或老公的男士衣物、裤衩晒几条,以防歹徒踩点判断你家只有女性。同时,可以选择性地晒几件破衣服,显得你们家没多少钱。长期家中无人,注意开几个包括电灯在内的安全的电器并让电表时刻转动。
    9、平时在家时多“熟悉地形”,思考出现类似事件时的逃跑、躲藏地点,事先存放自卫工具和自救工具。尤其是女孩可以准备一些如防狼喷雾之类的物品,当然这个杀伤力很大,注意别拿反了或者被抢。切记厨房的案台上不可放刀,刀具一定要藏在不易找到的地方,或是离卧室近的地方。有些小偷进屋时会先找厨房,如果不加以注意,会演变成危险的入室抢劫。
    10、很多人都有闲置多余的手机,可以将其藏在自己能够拿到(即使是被捆绑在地上也能拿到)又不易发现的地方。这样即使被劫走手机,也能迅速报警大部分手机即使没有卡,还是可以拨打110,120和119这些紧急号码的。同时也要将自己家门、房间的备用钥匙藏一份。有些歹徒会抢走钥匙并将门从外面反锁。如果没有备用钥匙就出不去了。
    11、意自己家门周围有没有被做上奇怪的记号,这极有可能是踩点留下的,注意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如何防范儿童被拐卖
    1、在公园、小区、商场、超市、医院、幼儿园门口经常有样子和蔼的中年妇女,上前搭讪,夸孩子长得聪明漂亮,伸手要抱孩子,抱起孩子就跑,或故意引孩子走开家长的视线,趁家长和别人说话不注意,抱着孩子消失在人群中或跳上路边同伙的汽车逃走,大多数家长不能对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及时反应,等清醒过来,孩子和人贩子已不见踪影。
    2、在商场、超市、菜场等地方,装做购物的人贩子会以极快的速度,趁家长挑选商品的时候,抱起手推车中的孩子消失在人群中,因此,在公共场所拒绝陌生人抱孩子。
    3、和孩子走与机车道逆向的人行道,尽量靠里走,防止人贩子利用摩托车、面包车飞车抢夺;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
    三、如何防范挂靠风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挂靠行为被法律所明文禁止,但现实中,工程承包人经常将企业资质借给相关企业或自然人使用,挂靠是建筑行业普遍的特殊的现象,要杜绝挂靠非常困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挂靠本身为法律所禁止,所以通过合同约定使挂靠的个人或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即使约定了违约责任也是无效条款。但可以与挂靠人通过合同约定因挂靠行为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挂靠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该约定只能在向挂靠人追偿损失时有用,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对施工企业来说,挂靠带来的法律责任及承担的风险比比皆是:替挂靠人支付工人工资、对工伤事故支付赔偿费、对挂靠人与材料商及设备供应商之间产生的纠纷,承担还款及赔偿的风险等。如果工程质量、工期出现问题仍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责任。要面对发包人主张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及结算风险、行政机关监管的法律风险。更有甚者,挂靠人将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一卷走人,留下一堆债务扔给施工企业。这些风险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什么时候爆炸都无法预见。虽然挂靠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会签订内部协议,但该内部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一旦发生损失受损的最终是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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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