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有 自诉案件 与 公诉 案件两种,自诉案件的流程为被害人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由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有罪或者无罪判决、最后交由执行机关执行。公诉案件的流程为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移送检察院起诉,向人民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 证据 、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最后由执行机关执行。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