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承租人发现承租的房子,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要求出租人立即退还收取的租金,并解除租赁协议。如果出租人不退或者不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可以向建设部门投诉。 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是不允许出租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