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拖欠四个月,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拖欠工资四个月的处理方法及法律依据。劳动者可通过协商、举报、仲裁、申请支付令或诉讼维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组织和个人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无故拖欠工资指单位无正当理由超时未支付,需遵循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拖欠。生产困难需与工会协商并备案,自然灾害等不属于无故拖欠。其他情况下的拖欠属于无故拖欠。 法律分析 一、拖欠工资四个月了怎么办 1、劳动者工资被拖欠4个月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申请支付令。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5)诉讼程序。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无故拖欠工资如何认定 所谓“无故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对于这个“正当理由”,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是说单位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拖欠工资了。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还有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当然也不属于“无故拖欠”。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结语 通过协商、举报、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途径,劳动者可以维权拖欠工资四个月的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依据,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困难或遇到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经与工会协商一致并备案延期支付工资,不属于无故拖欠。其他情况下的拖欠工资则可认定为无故拖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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