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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装电梯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释义
    需由当地的住建局、规土局和市场监管局审批后,才可以加装电梯。加装电梯得通过全部业主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在设计时要满足消防结构安全,不可影响到住房的采光和通风,并且加装电梯只可增多交通面积,不可增多住房的套内面积。
    一,加装电梯需要注意
    1、需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由于电梯属于小区公共设施,它的安装会占用小区的使用面积,因此在加装电梯前,需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签字后,方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免日后引发纠纷。
    2、提出申请,在全体业主同意并签字后,需制定出合适的电梯加装方案和费用支配方案,电梯的加装需满足采光、通风、消防、安全等要求。
    3、方案设计要求老旧小区倘若要加装电梯,通常都是安装在小区外部的,因此在设计方案时,要注重电梯的实用性,不可占用城市的道路空间,不可浪费土地资源,不得增多住房使用面积,并且要尽量避免占用小区绿化。
    4、报建程序将制定好的方案提交至相关部分进行审批,待有关部门审批过后,加装电梯的工程方可进行施工。
    二,居民申请多层住宅电梯安装工程需满足以下条件:
    1、带电梯的多层住宅使用安全;
    2、电梯安装用地在原土地批准红线范围内,不存在土地权属纠纷;
    3、电梯安装后,能满足日照、采光、通风的规划要求;
    4、电梯的安装符合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5、电梯安装安全、不打扰,必须得到同号电梯所有业主或同号电梯2/3以上住户业主的书面同意。
    经区域规划分局初步审核后,报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审核。审核后,电梯安装情况及安装方案将在社区显眼位置公示十天。公示期内,同一电梯号的业主无书面异议的,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证,再办理施工、消防、人防等相关手续。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社区居委会均可作为电梯安装的主要申请人,部门审批程序与规划部门的答复基本相同。在资金来源方面,有意向在多层住宅中安装电梯的业主将按照各自在方案协商意见中的比例自行筹集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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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8: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