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学生校方责任险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校方责任险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对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1)普通教育机构:指依法设立,受各级教育主管机构管辖的教育教学机构。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职高、技校、工读学校、特殊学校等。 (2)校外教育机构:指依法设立,受各级教育主管机构管辖,用于非固定学员不定期集中学习、活动的机构。 如少年宫、少年科技站等。 2、主要负责在保险期间及保险区域内,被保险人在其校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外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3、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4、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国家机关的没收、征用;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注册学生自伤、自杀; 注册学生具有特异体质; 注册学生突发疾病; 被保险人的雇员的非职务行为; 被保险人知道其教学、建筑设施不安全,仍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金银、首饰、珠宝、文物、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有价证券、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5、保费计算根据投保人的选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从50万元至450万元不等。 法律依据: 《校方责任险条款》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在其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由于过失造成下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在校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