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带着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更改名字就可以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审核档案或户口中记载的曾用名,档案资料中的音同字不同的名字、个人照片、身份证号,与实际身份证信息有一致的,则可以认定该原始资料为其本人的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