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个人合伙创业,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股份的分配方式建议以真实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有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入股,最好办法是将非货币资源评估作价,以双方协商的作价额入股,如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一人以非货币出资作价为20万元,在对方不叠加货币出资的情况下,两人的股权结构应该为20%和80%。为了平衡二人在业务能力和资源情况上对公司发展的贡献不同,可以通过工资+提成的方式予以弥补,进而平衡两人对公司的贡献与收益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对于如何实现整体控制这个话题,公司法的惯例是以股权比例为界定基础,比如持有67%股权被认定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51%被认定为有相对裁决权,34%被认定为决策必需征求人。除非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否则持有公司67%股权,基本上在任何决策上都能达到绝对自主裁决权了。因为标准版章程和公司法上的条款是“重大决策必需征得2/3投票”67%正好高于2/3投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