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代耕费 是指民政部门给服现役的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的优待金。优待金发放问题因地而易,它是当地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劳动力价格确定的。非农户口没有这个名目的补贴。 代耕费是没有规定的金钱数额的,因每个地方的经济情况相关。代耕费是农村居民义务兵在服兵役期间,有责任田的由其家属承包耕种,享受每亩代耕费若干元,此费由所在村委根据其实际耕地面积确定,并由村委支付兑现。义务兵家属可耕种义务兵个人的承包地,可以减免税费,可以享受优待工分,还可以享有优待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