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公司破产重组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处理债务: 1、债务转移。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就是债权转让; 2、债务抵销。如果双方的债务不对等,还没有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要清偿; 3、减免债务。减免债务这种债务重组方式通常是企业资不抵债时常用的方法。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如果只是收购公司的资产,不需要承担被收购公司债务,仍然由原公司承担该债务。其二、如果是收购全部股权,应当承担被收购公司原有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