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那么法律援助主要有哪些形式呢?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综上所述,法律援助的意义在于加强公民的法治意识,我国是民主文明的法制国家,一直强调依法治国,提升公民的法治思维,提高政府行政机关的法治水平显得尤为重要,是实现法制国家的重要基础。法律援助的实行,对需要法律援助又对法律陌生的当事人来说,无疑是非常好的事情。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具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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