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国际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规定则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提供。 国际贸易中,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设计时,并无必要要合同中做具体规定,但如果买方指定运输标志时,买卖双方须在包装条款中对买方提供运输标志的时间做出规定。若买方逾期尚未指定,则卖方可以自行决定。 运输标志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收货人代号; 2、发货人代号; 3、目的港(地)名称; 4、件数、批号。 综上所述,运输标志的作用是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便于识别,以免发生错装、错运、错转、错交和无法交付等情况:当由于某种原因发生票货分离时,也便于港航工作人员能很快地确认货物所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