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疑罪从无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疑罪从无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适用及处理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阶段,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无罪判决;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应作不起诉决定;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撤销案件或释放被逮捕人员。 法律分析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作出撤案、不起诉和宣告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对疑罪从无原则在这三个阶段的适用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审判阶段是适用疑罪从无的典型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享有选择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拓展延伸 疑罪从无:法律上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疑罪从无是法律上的一个重要原则,它意味着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在未被证明有罪之前应被视为无罪。这一原则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权益,确保公正审判的进行。疑罪从无的适用范围广泛,不仅适用于刑事案件,也适用于行政和民事案件。在刑事审判中,法官和陪审团必须在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之前,保持对其无罪的推定。这个原则的存在保护了无辜者免受错误定罪的风险,同时也促进了司法公正和法治的实现。因此,疑罪从无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结语 疑罪从无,保障了被告人的权益,确保了公正审判。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民事案件,都应遵循这一原则。法官和陪审团必须在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之前,保持对其无罪的推定。这一原则的存在,不仅保护了无辜者免受错误定罪的风险,也促进了司法公正和法治的实现。疑罪从无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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