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有什么 |
释义 |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如下: 1、及时提货义务; 2、对货物的检验义务。 一、民法典物流签字后发现货物损坏怎么处理 快递关系是一项特殊的运输合同,即委托人拿到快递公司的快递单回执那一刻起,运输合同即已达成,收货人签字收货后,视为合同已履行完结。即便事实上是承运人的过失而造成的破损,一旦签字亦失去了举证的机会,除非你有直接证据或强有力的第三方证据(如对你的物品的野蛮装卸的视频、图片等),否则,很难索赔成功。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二、承运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承运人的权利: 1)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拒绝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处置作出指示。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 三、铁路运输货物中执法机关扣留如何处理 铁路运输货物中执法机关扣留的时处理方式如下: 1、货物、包裹、行李逾期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逾期违约金; 2、收货人或者旅客逾期领取的,收货人或者旅客应当支付保管费; 3、收货人或者旅客逾期领取的,双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铁路逾期运输并发生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损失; 5、收货人或旅客逾期领取,铁路运输企业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铁路运输企业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